中国新闻网严正声明******
严正声明
近期,我网接到驻地方机构和多家单位反映,有不法分子冒充中国新闻网的名义,伪造中国新闻网记者证、工牌、新闻调查采访车牌、制作带有中国新闻网标识的服装、名片等,企图行诈骗敛财、敲诈勒索之事。
为此,中国新闻网严正声明如下:
一、中国新闻网是中国新闻社旗下的中央重点新闻网站,网址为:www.chinanews.com、www.chinanews.com.cn,其它非该网址但以“中国新闻网”名义出现的网站均属假冒。
二、甄别中国新闻网记者证真伪,可登录国家新闻出版署主办的中国记者网press.nppa.gov.cn进行查询。
三、正告所有假冒中国新闻网及中国新闻网记者的单位或个人,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行为。我网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。
四、提醒社会各界提高警惕,谨防被骗。若发现假冒我网的假媒体、假记者,建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,同时与我们取得联系,我们将全力配合。
中国新闻网举报电话:010-88311192,传真:010-68327649
特此声明。
中国新闻网
2022年10月14日
工信部:工业节能监察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******
中新网1月17日电 工信微报微信公众号17日消息,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公布《工业节能监察办法》。办法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。
办法所称工业节能监察,是指工业节能监察部门依法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生产、使用、服务等相关企业、机构执行节能管理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以及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,查处违法用能,提出依法用能、合理用能建议的行为。
工业节能监察包括下列内容:
(一)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,用能产品、设备能源效率等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;
(二)执行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、设备和生产工艺淘汰制度情况;
(三)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情况;
(四)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情况;
(五)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情况,加强节能管理,制定并实施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措施情况;
(六)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岗位节能培训情况;
(七)工业节能监察意见落实情况;
(八)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工业节能监察的事项。
办法强调,工业节能监察遵循依法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和效能原则。工业节能监察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。
办法提出,被监察单位应当配合工业节能监察,如实说明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,不得隐瞒、虚构事实,不得伪造、隐匿、销毁、篡改有关资料,不得拒绝和阻碍工业节能监察。(中新财经)
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